本报讯(记者赵辉实习生周瑜)23名非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今年4月下旬在市15中报了名,并交了200元的书本费后,本想着开学就可以顺利地读初一了,没想到学校在举行了入学分班考试后,昨天又告知这些学生家长,孩子的考试成绩不好,要交纳3000元的捐资助学费,否则就无法在该校上学。
昨日上午11时左右,10余名家长聚集在15中门口。一位陈师傅告诉记者,他是四川人,在西安打工。今年4月下旬给孩子在15中报了名,当时学校预收了200元书费,并表示入学后只需交纳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的费用。7月12日学校组织孩子们进行了分班考试。在昨天的家长会上,学校称因为孩子的考试成绩差,要交3000元的捐资助学费,规定时间是一星期,否则就无法在15中上学。开完会后家长们交谈时才发现,他们多数都是在西安打工的外地人。令这些家长不理解的是,既然学校让交钱,当初报名的时候却不做说明,现在孩子要是想上其他学校或是回老家上学,都已经晚了。
对于这些家长的疑问,市第15中学崔颖副校长解释说,目前该校只招收了教育部门分配的学区内有学籍卡的初一学生140余名,而计划招生的名额为200人,7月12日学校组织了非学区内的60余名学生参加了分班考试。这些孩子要想在该校就读,需要根据成绩好坏交纳500元到3000元不等的捐资助学费,其中交纳3000元的学生有23人。4月份报名时预收的200元钱,是提前预订书本。崔校长表示,收取捐资助学费没收费依据,因为学校校建陈旧,家长可以选择交钱资助学校建设,让孩子留下,也可以选择上其他学校,该校没有义务接收非学区内的非服务对象。
在今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2006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中记者看到,各学校新生报名统一按市教育局通知的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对家庭实际居所不在户口所在地、农民工子女入学等问题进行的规定中要求,所有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和教育收费承诺制;任何学校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建校费、赞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