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严珑 通讯员 蔡娜 实习生吴君胡英亮)小娜是武汉某高校大三女生,半年前,她与校外无业青年杨某谈起恋爱。交往不久,杨某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先后4次从小娜手中借走5000元钱,并写下欠条。
今年7月4日,小娜得知杨某其实并未做生意,所借之钱均用于赌博,劝阻无效,小娜颇为失望,决定与其分手,并多次索要5000元借款。杨某开始还推说手头紧张,但几天前,他竟然说,5000元是二人分手后,小娜应补偿给他的“青春损失费”。他还威胁小娜若再“骚扰”他,就让她“好看”。此后,一直躲着小娜,也不接她的电话。
5000元钱中,有2600元是小娜向同学和朋友所借的生活费。小娜为此烦恼不已,只得向辅导员陈老师诉苦,陈老师立即向校保卫处汇报了这一情况。前日下午,在陈老师和校保卫处的干涉下,杨某终于归还了3000元钱,并承诺余款在一个星期内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