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胡勇谋 实习生 田知之李婷陈坤)昨日,36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就交强险实行后车祸赔偿的新变化,询问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吴劲松律师、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余军律师。
律师们指出,最明显的变化便是交强险6万元赔偿限额封顶;在不通过诉讼下,受害人也可从保险公司拿赔款。 6万元不够赔怎么办
黄先生:交强险实行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保险公司对有责机动车车主赔偿给受害人的赔款标准如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超过此限的,由肇事驾驶员自己赔付。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若致人死亡,6万元肯定不够。建议驾驶员再另投第三者责任险。不打官司也可拿赔款
王先生:我曾因车祸受伤,与保险公司打官司近1年才拿到赔款。实行交强险后程续是否简化?
律师:以往,保险公司直到官司打完才赔钱。现在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直接向车祸受害人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赔偿不及时,耽误受害人的抢救治疗,受害人仍可将保险公司和肇事驾驶员推上被告席。保险公司要垫付“救命钱”
胡女士:我是的士司机。不论司机在事故中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得赔偿吗?
律师: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4种情况下可免责:司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被盗抢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事故。
律师解释,即使保险公司在4种情况下可免赔,但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向受害人垫付医疗抢救的费用,再向被保险人追偿。交强险投保有规定
张先生:我投的第三者责任险还未到期,现在是否有必要再投交强险?
律师解答:国家规定自7月1日起,必须投交强险才能上路。若以前投的第三者责任险还没到期,可暂时不用投交强险,待到期后再投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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