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双尸案二审开庭
被告人再次当庭翻供
法制网记者 胡新桥 法制网实习生 田嘉
备受关注的“武汉青山双尸案”于7月14日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一审被判死刑、重审被改判死缓的被告人吕永祥,在检察机关的抗诉下,再一次站在了被告席,在庭审中也再次当庭翻供。
案情回顾
被告人吕永祥因犯抢劫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一审法院调查,2004年6月20日晚8时许,被告人吕永祥携带单刃弹簧跳刀及尼龙袜等作案工具,窜入武汉市青山区60岁的居民黄进辉家中,躲进衣柜,伺机盗窃作案。当黄进辉开衣柜拿衣服时发现吕永祥,吕即持刀朝黄进辉的胸部连刺数刀。黄进辉的母亲罗志英听到响声赶过来时,吕永祥又持刀朝罗的颈部、胸部猛刺数刀。吕永祥惟恐这母女二人未断气,又持刀对二人连刺数刀致死。随后,吕永祥在房间内翻找钱物未果后遂逃离现场。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吕永祥没有上诉,案件移送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省高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改判吕永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一审重审判决后,认为被告人吕永祥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且系累犯,有法定从重的情节,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此,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二审庭辩
7月14日上午 8点30分,随着审判长一声槌响,吕永祥又一次坐上了被告席。湖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二审中,“案发后提取的指纹”和“现场所留血鞋印”等犯罪证据成为控辩双方争辩的焦点。
被告人吕永祥继重审后,在法庭上再次翻供。他矢口否认杀过人,并称自己与被害人黄进辉之女谈过恋爱,曾两三次去过被害人的家中,在现场发现他的指纹很正常。他说,以前自己有罪的供述,是迫于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所作出的,自己的哥哥和女友所作的证言也是编造的。
辩护律师则辩称,发案时没有目击证人看见被告人杀过人,且对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表示怀疑。
对此,公诉人予以反驳,认为吕永祥案发前最后一次去被害人家,距发案有半年多时间,现场遗留指纹的部位是在衣柜门的拉手处,这是一个经常触摸的部位。如果像被告所说是在半年多前留下的,应该早就被覆盖了,根本不可能在发案时还遗留在衣柜上。
检方认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一审审理中供述是十分稳定的,当庭翻供是对法院的判决存在侥幸心理,而且证明吕永祥有罪的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