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重点推进金融土地行政体制三大改革
4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批准天津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继上海浦东之后,滨海新区成为我国第二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6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按照中央部署,滨海新区将重点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土地管理改革和创新,建设东疆保税港区,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体制的创新等。
在国务院下发的《意见》中,建立滨海“金融试验区”非常引人注目。《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滨海新区也成为继浦东新区之后,全国第二个获批的金融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产业基金是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滨海新区目前已经成立了渤海银行,正在抓紧成立滨海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规模约200亿,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一是大型基础设施投资;二是和跨国公司合资公司的中方注资;三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中资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在基金做大以后,滨海希望成为中国产业基金的中心。在投资体制的改革创新上,滨海正在酝酿成立滨海风险投资公司。在金融改革方案的设计当中,滨海新区正在探讨形成和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滨海考虑设立以政府引导资金为主,吸收民营资本和外资来共同培育再担保市场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
除了在金融改革方面的积极探索之外,滨海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本身也是创新的产物。《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滨海新区“推进管理创新、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针对目前滨海新区不是一级政府,没有行政权力,存在体制瓶颈的现状,新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强化在制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筹集建设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和协调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天津市人大正在研究建立“滨海新区专门委员会”,加强依法治区,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而以透明、公正、诚信、规范的法治逐步取代行政命令的人治。
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皮黔生6月27日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新区规划、土地和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力度,经天津市委批准,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以及市环保局等部门将在新区设立分局。专家指出,这一新举措表明滨海新区管委会试图通过扩充机构来“做大做实自身”,理顺行政区与功能区之间的关系,以此来消解滨海新区一直以来所存在的体制障碍。此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试验也将在滨海试点。
●聚焦“滨海新区”
天津:研究编制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
戴相龙指出,国务院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最重的任务,也是国家给予滨海新区最大的政策。在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全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需要;是应对全球化竞争,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需要;是落实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在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推动新区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中央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为全国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借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结合滨海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先行先试,并争取有重大突破。
“三驾马车”促滨海新区崛起 金融土地行政上轨道
2005年6月26日,温家宝总理视察天津滨海新区,成立了11年的滨海新区第一次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但那时的滨海新区还看不太清自己的方向,踌躇满志,蓄势待发。
滨海新区两个“先行先试”凸现改革迈入新阶段
皮黔生表示,滨海新区将争取为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滨海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毕;浦东新区几天前迎来成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的周年庆……位于中国北部与东部沿海的两个“先行先试”,正在用实践向历史表明,中国改革已经迈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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