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17日讯
(记者李少荣)近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海域养殖渔民的“祖宗海”意识使执法人员有法难依,时至今日,我市养殖用海仍未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对此,我市将在养殖用海有偿使用基础上对在15米等深线向深海一侧海域进行养殖的,按照浅海相应养殖方式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的50%计征。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海域使用面积约1200公顷,其中养殖用海面积约300公顷,而现在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当中,惟独养殖用海尚未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记者查阅了海域法后了解到,自2002年元月实施的海域法已明确的海域的所有权属国家所有,未申请和取得海域使用权而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海域的做法都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最近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全市养殖用海区域调查统计显示,东寨港养殖用海达到155宗面积达2971.3亩,但目前仅有演丰镇1宗40亩养殖用海办理了相关证件。
据了解,今后,对于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确定用于渔业养殖的海域,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优先安排给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发展养殖生产,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可以在规定面积内减缴或免缴海域使用金。(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