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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从8月1日开始,新的《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就开始实施,对于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种种乱象,这部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能否真正起到规范的作用,记者近日走访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有关部门专家。小区物业呼唤规范管理。 善平 摄
海口晚报网7月17日讯(记者 韩政 实习生 白静)
现状:海口房产空置率较高
反响
降低楼房空置率,抑制炒房
解决空置率还得靠配套措施
我省的楼盘以外销为主,许多业主只有冬天的时候来住几个月,在海口一些新建小区,一到晚上看不到几盏亮着的灯,空置率较高。此次新办法将此类业主的物业费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
对此,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负责人表示,空置房物管费按收费标准70%计收是由省物价部门和省建设厅经过市场调查研究,并征求多方意见,最终才得出这个结果。原来50%的收费是我省为了鼓励外来人士在琼购房而推出的,随着我省房产市场的成熟,物业费提高20%能降低空置率,也可促使房产市场的良性发展,避免出现炒房,这是比较合理的。
提高空置房20%的费用能否解决空置房过高的问题,许多人对此表示怀疑。龙华区一位王女士认为,20%的调整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对一些高档住宅区、写字楼的业主来说。这次调整可能对那些即将来琼炒房的人有所影响,成本的提高可能会影响炒房人的积极性。但是对空置率的控制作用就很难确定。
海南国贸中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如果要有效地控制海南住房的空置率光靠提高20%的物业管理费还不行,可能还要从更多方面着手,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才能解决目前空置率较高的问题。
现状:物业公司经营困难
反响
盈利与否取决收费情况
有可能激化物业与业主矛盾
长期以来,由于住房空置率高,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物业企业常入不敷出。如海甸岛某小区由于业主长期不在,房屋空置,在过去4年多时间里,有40万的应收物业费未能收回。此次物业费的调整是否可能解决物业公司经营困难的问题?一些公司负责人对此认为并不乐观。
国贸中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介绍,海口市一些小区的空置率有些达到了80%,但他认为,一般的物业公司是不会亏损的。空置率高的房产区大部分都是高档住宅区,物业费算起来每年上千元。至于新办法对物业费的调整,他说如果原来50%业主就有怨言,收集困难,那么提高到70%很有可能使一些业主产生抵触情绪,加上一直以来分摊水电费的问题,这次调整可能会激化两者矛盾,可能还会有业主拖欠物管费的现象发生。
而王女士则不这么认为,她说,现在很多空置的房子是那些炒房人以及度假人买的,他们为了长远的利益和舒适,还是会上缴已购房屋的物业费,这提高的20%正好可以让物业公司盈利。
现状:海口业主委员会成立仅三成左右
反响
业主委员会难以维护业主权益
入住率影响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新办法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参与测评小区的物业收费等级,商定具体收费标准。但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海口市目前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三成左右,此项规定究竟能使业主委员会发挥多大作用,对保护业主的权益有多大影响,业主们表示怀疑。
记者走访中发现,许多市民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怨言颇多,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物业服务方面不满。当记者询问他们为什么不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时,不少居民表示并不了解业主委员会。还有少数居民认为,两者都是属于管理层,不会顾及他们的意见。
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张先生说,这种情况在海口很普遍,因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求小区的入住率达到一半以上,而在海口除了一些单位住房,很多商品房小区入住率根本达不到一半。很多居民对业主委员会这一机构并不熟悉,更谈不上通过该机构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物业费用以及协调矛盾。张先生呼吁,更多有条件的小区应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地解决和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
现状:业主物业矛盾突出
反响
“约定收费”使物业公司有空可钻
增加沟通渠道更重要
新办法中规定业主可与物业公司约定物业费用,许多业主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认为,一般的住户在与物业公司协商这一点上一直是不占优势的,此种“约定收费”会使业主处于更被动的位置。
业主李先生说,许多小区居民都对物业公司的收费和管理有诸多不满,加上一直以来,物业公司在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这一点上做得不到位,居民很难了解自己所交物业费用的去向。而这种“约定收费”则很容易使物业公司有空可钻,巧立名目乱收费。
海口某单位小区的几位居民向记者抱怨,一个月前,物业公司将小区物业费一下子从0.3元每月每平方米提高到0.6元,又没有明确说明原因,居民实在无法接受。而且他们半年前就交了防盗网安装费,可到现在大家的窗户上还是没有安装。
李先生认为,要真的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长期以来的矛盾,还要细化条文,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并增加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来源:海口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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