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的小车每月收取100元停车费,但物管却收了140元。昨天,杭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价格投诉情况,其中,包括停车收费、旅游服务(住宿、饮食娱乐及邮政电信)、教育收费等在内的五项分列价格投诉的前五位。
杭州某民办学校在2005年7月9日至7月20日期间以每人500元的标准向715名初三、高三学生收取补习费,共计35.75万元。杭州另一中学擅自向学生收取IC卡工本费,并未按实际收取讲义费、食堂开支等,违法金额达25.5万多元。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这两所学校分别被责令退款,并罚款两万元。
同时,医疗服务和医药价格、商品价格及明码标价一直是投诉的热点。杭州某区级医院在2005年4月23日至2006年5月3日期间,违反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格,如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规格:60毫升,产地:香港)的实际销售价格为17.5元/瓶,而按照有关规定,该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应为15.6元/瓶。同时,该院并没有按照国家调低药品最高零售价的有关规定,及时调低药品价格,价格部门依法对该院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456.1元、罚款4000元的处罚。
(通讯员姜义敏记者沈积慧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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