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尿毒症、急性心肌梗塞都要列入大病保单了
昨天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历时近3个月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保监会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划定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7-10种“核心疾病”。
必须包含7-10种“核心疾病”
保监会网站资料显示,征求意见稿中分组撰写标准定义内容,对每种疾病提出2-3个初选定义方案供挑选;下一步将广泛征询医学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与完善;最终,将制定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并由保险行业协会推荐行业共同使用。
据业内人士透露,“核心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烧伤、瘫痪等常见疾病,保险公司今后推出的重疾险,其保障范围至少会包括这些种类的疾病,这是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筛选出来的结果。
据悉,此项工作由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牵头,10家人身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的医学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参考借鉴了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制定并使用重疾行业标准定义的经验。
“保死不保生”的看法有望改变
消费者往往有这样的印象,过去的重大疾病理赔尺度比较严苛,使人容易产生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看法。随着新标准的统一,今后理赔尺度将略微放宽。
据了解,标准统一后,重疾险产品将主要是承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但治疗后有较高存活率的大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保险赔偿金,今后有可能适度放宽理赔尺度。
另外,目前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品种不下40种,各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则不同,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标准统一后这种状况也将得到克服。例如,某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男性早期前列腺癌”没有被列入恶性肿瘤的理赔范围内;而在另一家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该病则未列入免赔范围。
杭州某外资背景的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原来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各不相同,消费者很难选择产品,这个定义投入使用,各公司都将采用统一的行业条款,这大大方便消费者购买重疾险。
如果你对重大疾病险,有自己的建议或看法,或者在理赔方面有亲身体验与意见,欢迎拨打每日商报热线电话85188518。
(记者梁世燕实习生沈洁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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