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320万邮政储蓄款判无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巴中市中级法院获悉,原巴中市巴州区邮政局清江支局支局长苟青松,在短短一年内,采取截留储户存款不入账的手段,先后将15位储户的320万元存款据为己有,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追缴赃款3204804.4元。
法院查明,苟青松在2004年2月至2005年2月担任巴州区邮政局清江支局支局长期间,先后揽得储户存款3339100元。在办理存款业务中,苟抽出定期存单记账联,虚构储户户名,以小金额套开邮政定期存单入账,而交给储户的定期存单则以实际存款金额填写。向清江邮政支局报账时,苟青松只填报了13800元,从中截留邮政定期存款3325300元据为己有。扣除支付储户手续费及为单位垫支款物,实际非法侵占公款3204804.4元。案发后苟携款外逃。2005年7月16日,苟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只追缴到赃款79960元及一辆福莱尔轿车。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