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黄庆锋杜雯)记者昨日获悉,为解决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后的人力问题,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选调刑事审判法官,经过严格考察,日前在四川法院系统初选确定3名法官。这3名法官有望进京复核死刑。
昨日,记者在省高院看到,最高法院针对选调刑事审判法官一事专门张贴有一则公示。公示称,经最高法院政治部研究决定,四川省高院法官高峰、余淼作为最高法院刑事审判人员选调人选,公示期为7天,如果发现二人有违法违纪情况,直接向最高法院政治部反映。最高法院政治部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
记者了解到,高峰是省高院刑一庭法官、余淼是该院刑二庭法官。据悉,最高法院此次在四川法院系统初选了3名法官,除高峰、余淼外,另一名法官是成都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志军。昨日,记者从一些法官处了解到,高峰30多岁,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刑事审判多年。近年来,高峰审理各类重大刑事案件近百件,被告人达200多人,其中多件案件为社会关注的大、要案件。“每办一个案件,他总是仔细阅卷,深入现场,不放过每一个疑点。”一位同事说,高峰对工作认真负责,总是极力将承办的案件办成铁案。2003年,高峰在死刑案件复核中,严格把关,避免了两件死刑案件错案的发生。“人也很好,踏实、谦和。”
“余淼是一位典型的学者型法官。”一位熟悉余淼的法官说,余淼30多岁,在省高院担任刑事审判工作已有约10年。余淼很沉稳,为人不张扬,和同事关系一直处得很好。“余淼特别爱学习,外语很好,还喜欢翻译法律书籍。”
据了解,张志军以前曾担任成都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办过很多刑事案件。此后,他曾长期在英国深造,回国后,调到知识产权庭任副庭长。
一般刑事二审案件
推行全面开庭审理
记者昨日了解到,在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的同时,一般刑事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制度也在四川逐步推行。泸州中院坚持对一般刑事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绵阳中院专门出台规定,将一般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作为一般原则。
绵阳中院在出台的规定中明确“二审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并规定以下几类一般刑事二审案件应开庭审理:上诉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但通过二审开庭可以查清的案件;二审期间出现新证据的案件;被告人提出无罪辩解的案件;对法律适用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有重大影响或者重要教育意义的案件;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其他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刑事二审案件。
本报记者 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