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闯卡事件曝出路政执法软肋
新闻快读
超限货车连续闯卡,路政执法人员被撞身亡。殉职者被追认为“优秀路政员”,肇事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路政员亲属不服判决上诉。
事件引起关注,引发思考:
为何类似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
路政执法无法定强制措施 联合执法有不够协调之处
马磊 法制网记者 张亦嵘
“疼!疼呀……”在一辆向沈阳飞驰的救护车上,27岁的儿子冲着妈妈喊着。
“儿呀,人家都躲了,你咋不躲开呢?你……”布秋荣揪心地看着身负重伤的儿子,潸然泪下,她本想说些什么,但儿子是路政员,是在执行公务中被闯卡货车撞的,怎好当着他同事的面,过多埋怨他呢。
儿子颤抖着说:“当时车灯一亮……太刺眼了……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布秋荣的儿子齐宝强被送进沈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15个小时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殉职。
“当时,离我那苦命的儿子结婚日期只有两个月。”7月11日,面对记者,布秋荣声音悲切但却面无表情地回忆着去年8月的一些事情。
后来,齐宝强,这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路政支队科尔沁区一名普通的路政员,被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追认为“全区优秀路政员”。
超限货车3次闯卡 路政人员被撞身亡
2005年8月4日晚8时30分许,正在通辽市角干卸载点执勤的路政员吴多明、齐宝强、曹志鹏、孟颖斌等人,发现一台车牌号为黑E76215的大型货车所载货物明显超高、超宽、超长,曹志鹏便走了过去,刚靠近,大货车突然启动,冲了出去,曹志鹏闪开,后面的3个路政员赶紧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但货车要强行闯过,齐宝强顺势一只手抓住车门越了上去。
“当时车的速度很快,宝强就这样在半空中悬着被大货车带出挺老远,宝强另一只手还拿着停车指示牌。”孟颖斌事后向记者回忆。
大货车行驶了一百多米停了下来,吴多明示意司机出示营运证,并退回检测点检测。但车里先是甩出一句话:“以后再这样,就撞死你。”随后车主曹海斌和司机赵月通从车上下来,手持铁棒与路政员厮打了起来。直至其他在休息室休息的路政人员闻讯出来,两人才慌忙上车,驾车逃跑。
大货车逃跑后,路政人员赶紧通知了前方的交警和派出所,要求协助堵截。在离角干卸载点二十多公里处,大货车被截堵后,路政人员要求车主曹海斌下车接受检查,但曹海斌再次拒绝并让司机张海峰驾车逃跑。
公安机关不得不在大货车行驶前方的科尔沁区大罕镇兴隆村设置路障,用3台车横在公路上。晚上十时多,大货车第三次被拦了下来。公安人员说明身份并让曹海斌下车检查时,曹海斌等人仍不下车,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十点半左右,车主曹海斌和驾驶座上的司机张海峰换了个位置,倒了几步车,强行超过路障,当时在场的路政人员和围观群众都听到“哎呀”一声,大家知道撞人了。
大货车将站在前方的齐宝强撞倒,并将用于路障的面包车拖出十余米逃跑。
在公安机关讯问笔录上,司机张海峰说出了当时的情景:“车前面和两侧大约有三十多人,正常情况下车直接开不出去,因为前面有路政车拦着,附近还有不少人。”
次日零时左右,多次闯卡的大货车在吉林省双辽市被警方截获。后车主曹海斌被依法逮捕,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5月14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海斌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这一判决结果,齐宝强的父母并不认同,他们已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齐宝强的父亲齐洪涛对记者说,大货车3次故意闯卡,并殴打齐宝强,在闯卡过程中扬言“撞死你”,而第三次曹海斌驾驶大货车闯卡的时候,齐宝强就在其前方,曹海斌对于撞死人完全是一种放任的心态,应该是以危险方法间接故意杀人。
路政执法无强制力 伤亡事件时有发生
“我们也不想让曹海斌得到极刑,毕竟他是和我孩子一样大的年轻人。”布秋荣眼睛含泪,语气平和地说:“但真没想到罪犯会受到这样轻的处罚,如果对我孩子的死没有一个像样的说法,那么像我孩子这样千千万万个路政员,他们的生命如何得到保障?”
据了解,路政执法中路政员伤亡事件时有发生。
2004年3月6日下午18时,陕西省宝鸡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支队路政员范永强,在310国道姜谭超限运输检测站值勤时,一辆尚未受检的重型货车蓄意逃逸,范永强手持停车牌示意停车,但该车驾驶员王某不但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将范永强撞死。
2005年3月31日,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路政员许建华,在国道109线青铜峡广武治超检查站和同事一起执勤时,被一辆逃避检查的大货车强行挤撞,并拖出115米远,当场牺牲。
……
“路政员被撞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局的路政员就有8次被闯卡车辆撞伤过。”通辽市交通局路政处副处长王义忠无奈地对记者说:“由于路政员执法并没有法定的强制措施,扣车、扣人、扣证都不行,很多超限司机知道这一点,所以能闯就闯。”
据了解,我国公路法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但如果车辆强行闯卡,我们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想法让它停下来,规劝其去检测点称重,超限了,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果没超限,放行。”王义忠说,“很多时候,我们路政员看见强行闯卡的车辆很无奈,如果拦截,会有生命危险,如果不拦截,我们就是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没有看护好公路这个国家的财产。”
治超需联合执法 联合却存在难度
正是由于路政执法“软”,所以,很多超限的车辆敢在高速公路上任意行使。浙江省交通厅副厅长薛振安曾公开表示过,如今路面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绕道、冲卡甚至围攻治超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路政部门就需要联合公安机关执法。但公安交警治理的是超重,我们治理的是超限。有的时候车虽然超限了,但没有超重,所以交警是不管的。”王义忠解释。
治超面临的问题,引起了中央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3月1日,交通部、公安部、中宣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发出《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了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
“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是这个“通知”重点强调的方面,其中规定:对阻碍执法管理、对执法人员实施人身侵犯、破坏治超站点设施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要真正落实通知的精神,看来还不是那么简单。”通辽市公路局的一位负责人意味深长地说。(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