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汪文汉 实习生 卢美霖)因经济纠纷,今年5月才入驻龙王庙国际礼品饰品城的“水晶宫”饰品店,已准备打道回府。
水晶宫店主刘继介绍,今年4月,龙王庙国际广场赴连云港招商,招商简章中提出,交3000元押金可免三个月租金。 这项优惠吸引刘继父子签了合同,5月1日,“水晶宫”进入饰品城开始经营。
双方合同显示,营业场所装修由礼品饰品城提供,但据刘继称,开始营业时经营区没有照明设备,他认为广场并未履行合同,并且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其经营效益不尽如人意。
6月30日,刘继的父亲向龙王庙国际广场有关部门递交报告,要求退出饰品城,希望拿回押金。7月初,广场经营管理中心要求水晶宫缴纳物业管理费,一节柜台80元/月,先交两个月。刘继表示,合同显示他们租赁柜台共10节,但管理公司要求他们支付38节柜台的管理费。
7月12日,龙王庙国际礼品饰品城贴出封条,将水晶宫货品扣押。13日,龙王庙广场经营管理公司以告示告知刘继,因擅自停止经营并撤场,公司将直接用押金3000元冲抵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限两日内交清。
目前刘继父子正委托律师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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