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网吧数量按人口配置五年内总数不超1000家王月贺晓琴
新报讯记者王月实习生贺晓琴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确保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文化部等九部委的有关规定,《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 《规划》对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和发展布局进行了调整,改造和提高现有网吧的整体水平,使本市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未来5年间,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将控制在1000家以内。在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其营业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0平方米,计算机数量应不少于100台。
控制总量5年内全市不超1000家
截至目前,本市共有网吧经营单位773家,计算机终端60000余台,平均每家网吧拥有80台计算机终端。在本市开展连锁网吧经营的企业共有4家,共设立连锁网吧直营门店16家,计算机终端1500余台。《规划》综合考虑了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发展速度与分布、知识层次结构、市场需求、消费水平和社会反映等因素,将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控制在1000家以内。同时,鼓励发展网吧连锁经营,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单体网吧,调整网吧布局结构。
布局调整开网吧地点设施有要求
本市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布局主要按照中心城区平均每1万常住人口、环城四区平均每1.3万常住人口、郊区县平均每1.6万常住人口设立一家网吧的标准确定,同时对高校较集中地区和滨海新区给予适当数额调整。
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设立的网吧,其营业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0平方米,计算机数量应不少于100台,并有与之相适应的附属设备。郊区县设立的网吧,其营业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10平方米,计算机数量应不少于70台,并有与之相适应的附属设备。
在规划范围内的区县网吧数量有空额的,主要用于发展连锁网吧,超过网吧规划数额的区县允许网吧迁出,网吧数额符合规划要求的区县可以在规划数额内按照“关闭一家增加一家”的原则迁入或增设网吧,以逐步实现网吧布局平衡发展。各区县按照本规划的原则制定本区县网吧发展规划,对本区域内街道、乡镇、社区的网吧数量进行合理调控。
多管齐下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
根据规定,文化部门要把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经营违法网络游戏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管理,坚决查处和取缔“黑网吧”,加大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黑网吧以及利用电脑培训、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的打击力度。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企业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企业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共同保障本市网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