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一处长收受贿赂判刑五年
重庆商报讯 (记者 徐勤实习生熊娜)昨日,市一中院对市卫生局中医处原处长熊某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熊因犯下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处判刑5年。宣判结束后,熊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熊某在担任中医处处长期间,先后两次为何某帮忙,取得成立医院的批复。何为表示感谢,送给了熊10万元。熊在收下该笔钱后,存到了银行。另外,法院还查明,当初检方指控熊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金额有误,不是53.69万余元,而是38万余元。法院认为,熊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7-1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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