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任国庆)一线保险营销员也将与高级管理人员一样,享受公司股票增值所带来的收益。16日,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628.HK)的“营销十年”庆典活动上,该公司宣布向各地分支公司的100名优秀营销员授予总数为95.88万股的股票增值权。 据悉,保险营销员获得这种奖励在国内还是首例。中国人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杨映华表示,之前的股票增值权激励机制主要针对的是公司高管和专门岗位的特殊人才,现在进一步扩展到营销员,初衷就是为了调动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保险公司的大多数营销人员主要采取合同代理制,对于营销人员多采取佣金、奖金进行激励,这种激励方式的缺点在于可能导致营销人员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中国人寿此次激励措施,有助于提升营销人员的企业归属感,从而有效避免短期行为。据介绍,中国人寿此次授予营销员的股票增值权,有效期为5年;股票增值权与股价联动,一定时期内上涨一定程度后,就可以行权一定额度;如果达不到行权的条件,只能等到第5年行权。此外,中国人寿的股票增值权授予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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