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7月18日讯“买一赠一”是商家屡试不爽的促销手段,可是,不少赠品的质量却不敢恭维,由于没有购物凭证,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难讨说法。
昨日,家住胜利小区37栋605室的瞿女士向记者反映,日前,她在一家电器商行花1500元购买一台洗衣机,当时店家在搞店庆活动,另赠瞿女士一台价值75元的电吹风机。 可是,没过多久,瞿女士发现电吹风机的一个旋键突然失灵,于是去找商家调换,可是商家却表示电吹风机是赠品,不包修不退换,更没有“三包”一说。瞿女士十分气愤,表示要向有关部门投诉,可是店家却说,购物发票标的是洗衣机,没有电吹风机,你投诉谁去?
据记者调查,赠品质量低劣绝非个案,不开具发票倒是商家的“通病”。当记者问赠品可否开具发票时,销售人员几乎众口一词:“不可以,赠品是无偿赠送的,哪有什么发票?”
赠品质量“打折”,谁来“埋单”?12348热线的值班律师告诉记者,商家的赠品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消费者必须事先购买相关商品。根据《合同法》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因此,商家对赠品也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商家不把赠品写在购物发票上,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将难以举证。为避免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消费者事先应仔细检查赠品的质量,并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注明“含赠品××”的字样,不留下后患。(方春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