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夫妻想送养两岁小儿
丈夫身患肝癌无钱治病
早报记者刘波文/图
“我的小儿子才2周岁,很乖,人见人爱,我想送给哪位好心人士,但请补偿我两年的抚养费用3万元。”昨日,一对来自湖南的夫妻在前往福州治病前,在一封求助信上如是写到。
父母要送出亲生骨肉,难道仅仅因为3万元“抚养费”?
身患肝癌无钱治
“我是被迫无奈才想把孩子送出去的。”丈夫尤绸(化名)说,如果有好心人愿意收养儿子,并补偿3万元抚养费,也许能够解除目前缺钱治病的燃眉之急。
“我舍不得送出自己的孩子。”妻子吴乃荷(化名)说,“没了孩子,这生活简直没法过。但丈夫的病如果没钱治也会越来越严重,我也不知道怎么过下去……”
“都是我这身病惹的!”尤绸说,自从去年检查出患有肝病后,他们一家的生活开始陷入困境。
年近40岁的尤绸来自湖南邵阳,8年前,他来到泉州做工,现在永春城关为一些建筑工地做些小工。
“我们本来打算在这里挣些钱,以后回家好好过日子。”来泉州以后,他们夫妇分别在泉州、永春等地做工,通过辛勤劳动,总算存下了一笔小钱。谁知去年11月,尤绸生了一场病,经诊断为肝癌早中期,需尽快治疗。去年底,尤绸住进了泉州一所医院,花掉了4万多元,今年6月,转院至福州继续治疗。
“前后花了7万元。”尤绸说,在福州住院半个月,实在没钱了,不得不出院回到永春的租房休息。“医生告诉我要尽快治,否则转到肝癌晚期就麻烦了。”
要老公还是孩子?
“医生说治好病至少还要5万,但我们找亲戚朋友帮忙也只凑了2万。”吴乃荷说,如果拖延下去,丈夫会有生命危险。
吴乃荷说,她与丈夫是在泉州相恋并结婚的。10年前,吴乃荷从重庆老家来到泉州云谷做工,两年后与来自湖南的尤绸相识相恋并结婚。婚后夫妻一直在泉州、永春做工,并生育有两个男孩。大的7岁,原在永春城关一幼儿园上学,因为丈夫的病也停学了。小的2岁,很可爱。
“孩子都还小,如果他走了,我们母子三人咋办啊?”吴乃荷说,为了丈夫,也为了这个家庭,她一定要让丈夫好起来。
“为救他,我什么都愿意干。”吴乃荷说,她与丈夫商量过了,如果有好心人愿意先借一笔费用给丈夫治病,她可以给他做工,一直到所挣工钱还清债务为止。
“送出孩子,那是迫不得已的。”吴乃荷说,孩子是自己的骨肉,送出孩子,实在是惭愧,但是如果自己找不到工作,丈夫又没钱治疗,以后孩子会更苦。“我不知道,到底是要孩子还是要老公”。
律师声音困难夫妻可以送养孩子
早报法律顾问蔡书榕律师说,对于孩子的送养问题,我国收养法做出了相关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不过,在具备一定法律条件情况下,比如亲生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还是可以送养的,但必须亲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方可。
相关链接《收养法》部分条文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责任编辑:游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