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医院宣布:江苏省首例利用卵子冷冻技术成功妊娠的婴儿发育正常,如今已妊娠5个多月。这就意味着以往很多因为无法寻到供卵而终身不孕的妇女终将可圆做妈妈的美好之梦。据了解,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现在有不少女性不能拥有正常的卵子,需要借助卵子捐供技术获得孩子,或者还有一些年轻女性因为事业和学业的原因,目前暂时不想生育,又怕想生育时出现卵巢衰竭等现象,因此想趁现在保存自己的卵子,等到时机适当时再怀孕。 但是,这“成功”,也像克隆技术的诞生一样,备受争议。
江苏省妇幼保健医院张医生:一个健康的女性从一出生开始,两侧的卵巢内就已经储存了数百万个未发育的“卵泡”,到成年后剩下10万多个。但一生中大约只有400个左右能真正发育成熟,被卵巢释放出来,扮演创造生命的角色,其余的便自行退化。在每个生殖周期中,两个卵巢交替有十几个卵泡一起发育,但最后只有一个卵子成熟排出,能和精子结合成胚胎。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有生育障碍的夫妇比例大约是10%至15%。对于一小部分女性来说,患上输卵管或激素分泌异常等生理疾病,引起不排卵或排卵异常,导致不孕不育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为人母就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梦”,除非她们有朝一日能有幸获得她人赠送的卵子,与其丈夫的正常精子在体外结合后,受精卵再放入不育妇女体内发育生长。从这点上看,捐卵的意义实际上是帮助那些不育妇女获得了为人母的权利,弥补了女性人性的残缺,甚至有可能会挽救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现在的医学技术完全可以达到这一点,目前,省人民医院在这方面的技术还是领先的。从2001年初,中国就有了首家卵子捐献机构,那是在广州成立的一个不育诊疗中心。
南京佛心桥51号赵女士:我觉得如果年轻女性暂时不想生育,靠先进的技术冷冻自己的卵子,自体采集无可厚非。关键是她人提供卵子就值得探究了。大家都知道捐献卵子能帮助不孕夫妇圆梦,但和捐精者一样也会带来道德伦理的思考:如果捐卵者的下一代成人后在社会上万一有机会遇上,甚至相恋结婚,那不就是近亲结婚了吗?想想还是蛮叫人害怕的。正常的夫妻都是通过正常的途径生育孩子,而对于“买”卵者或“卖”卵者以及由此产生的下一代,我个人觉得都是一种不公平,尤其是孩子,他们从一出生就被剥夺了知情权。捐卵者从中获取酬金更使原先的一种“义举”成为商品买卖。这是游走在法律和道德边缘的行为,不应该提倡。所以,我想给卵子捐献泼一泼“冷水”。
南京市级机关公务员吴小姐:设立卵子库对需要的人是一种福音,这也是我们医学界不小的进步。通过科学手段让不孕者怀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家庭悲剧或减少通过“包二奶”来达到传宗接代的事情。但高兴之余还是有点担心,既然是卵子库,就等于是一个“生命制造厂”,所以,管理一定要跟上。对于卵子库,我认为还是要谨慎,因为这和克隆一样,制造出来的是生命,还有遗传性,如果乱了那就太可怕了。没有孩子的人可能想法比较简单,通过现代科学技术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但这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民族的人口素质问题。现在人们做事关注的只是一种形式,而不去注重结果,就像搞餐饮都是一窝蜂,什么赚钱搞什么。盲目之后的结果没有人去为此负责,这比“克隆”更让人觉得可怕。
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卵子捐献,肯定有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日本法律是严格禁止贩卖卵子的,而在美国,除了路易斯安那州外,出售卵子在各州均属合法。“买家”通常对“卖家”的要求较高,基本要求无外乎就是才貌双全,并符合指定的身高,具有运动或音乐方面的天分等。说得通俗一点,我觉得捐卵者就和我们常说的献血差不多。献血者和献卵者、献精者一样,本意都是为了帮助别人,但后来因为捐血可以获得报酬,于是就出现了“卖血大军”,甚至有“血头”组织卖血,就会对受助者和捐献者的身体造成危害。我担心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捐卵者、捐精者也会从原先纯洁的“帮助”变成商业化的运作,社会伦理也会被报酬掩盖。卵子交易涉及到医学实践、法律规范和生物伦理,是个复杂的问题。在此也呼吁有关部门尽早出台相关法律,对卵子捐赠行为予以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