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力)7月18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该厅正式发布我省2006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明确今年我省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该基准线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的企业。
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确定为1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一般不应超过。职工货币平均工资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该工资增长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工作的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对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要指导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要适度调控其工资增长;对已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引导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作用。
据悉,我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每年公布一次,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全省各类企业均应按照工资增长指导线的要求,在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确定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