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日报记者 张莎实习生刘亚萌)记者昨日从南岸区民政局获悉,为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贵和就医难问题,该区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首次取消了大病医疗救助准入门槛,重病贫困户每年最高可得8000元救助款。
据了解,南岸区城市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大病、临时3种,以往,患重病的救助对象如医疗金额没有超过基本医疗救助金,则无法享受大病救助。而从即日起,凡属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并患有恶性肿瘤晚期、糖尿病并发症、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等10种重病者,均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城市大病救助的年救助标准由过去的2000元至4000元提高到5000元至8000元,农村大病救助年标准则由原来的2000元至3000元提高到4000元至5000元。
此外,在去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南岸区还在农村增加了基本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中重残、重病人员,农村优抚对象中重病患者可每人每年享受120元到240元的基本救助;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政府也将根据其医疗费用,给予5%至6%的一次性临时救助。
目前,南岸区的医疗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已扩大为市区的10家医院,部分区属医院还为困难群众增添了减免优惠项目。
来源: 2006-07-19 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