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一、五城区及高新区普通高中(含省级及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补录工作
(一)统招剩余计划补录办法
为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对录取场未录取满额的统招计划,由市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在网上补填志愿并在网上公布其剩余计划。 日前,计划已经在网上公布。具体日程为:
1、7月15日下午,市招办下发各初中学校录取考生名册、未录取考生名册、未录取考生志愿卡以及未录取满额学校计划。
2、7月18日起,考生可在成都招生考试网上查询录取信息以及学校剩余计划。
3、7月20日~23日18:00,未录取考生凭以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成都招生考试网补填志愿。每位考生可在公布的有统招剩余计划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仅限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升学成绩(含特征加分)在495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借考生除外)填报。市级示范性及一般普高统招计划仅限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升学成绩(含特征加分)在435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借考生除外)填报。
4、7月25日,各类普通高中到市招办办理第一次补录手续,领取第一次补录考生录取名册及通知书。
5、7月26日起,考生可在成都招生考试网上查询第一次补录结果及第一次补录仍未满额学校的统招计划。
6、8月20日~23日18:00,未录取考生还可第二次网上补填仍未录取满额学校的统招志愿。
7、8月25日,各普通高中到市招办办理第二次补录手续,领取补录考生录取名册及通知书。
(二)调招剩余计划补录办法
调招剩余计划的补录采取考生凭未录取考生志愿卡与相关学校联系、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具体日程为:
1、7月15日下午,市招办下发各初中学校录取考生名册、未录取考生名册、未录取考生志愿卡以及未录取满额学校计划。7月18日起,考生可在成都招生考试网上查询录取信息以及学校剩余计划。
2、9月11日前,考生凭未录取考生志愿卡到公布的有调招剩余计划的普通高中联系,如果学校同意录取考生,考生应将填写好并经家长签字的未录取考生志愿卡上交学校。
3、9月11日~15日,各普通高中凭未录取考生志愿卡(学校须加盖公章)到市招办办理调招计划补录手续。
(三)普通高中补录时,采取先统招后调招的办法进行补录,如果考生同时选择了统招志愿和调招志愿,均以统招志愿为准。
二、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城区剩余计划的补录办法与普通高中调招剩余计划的补录办法相同。
三、中职类学校补录办法
(一)对参加了我市今年中考的城区未录取考生,各中职类学校仍采取考生凭未录取考生志愿卡自己与相关学校联系、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具体日程为:
1、7月15日下午,市招办下发各初中学校录取考生名册、未录取考生名册、未录取考生志愿卡以及未录取满额学校计划。7月18日起,城区考生可在成都招生考试网上查询录取信息以及学校剩余计划。
2、9月18日前,城区考生凭未录取考生志愿卡到公布的有剩余计划的中职类学校联系,如果学校同意录取考生,考生应将填写好并经家长签字的未录取考生志愿卡上交学校。郊区(市)县考生则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签字,上交录取学校。
3、9月18~22日,各中职类学校凭城区未录取考生志愿卡(学校须加盖公章)、郊区(市)县考生书面申请到市招办办理退档及补录手续。
(二)对各中职类学校招收的未参加我市今年中考的往届生及外地考生,学校凭考生的初中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复印件)于9月18日~22日到市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本报记者 彭世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