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贵州省调研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贡献。
7月15日至17日,吴爱英一行在贵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正福等省领导的陪同下,先后深入辅正律师事务所、贵阳市白云区都拉乡司法所、贵阳市司法局、安顺劳教所和贵州省忠庄监狱等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在黔期间,吴爱英部长与省委书记石宗源等省领导就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交换了意见,并对贵州省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吴爱英在调研时指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紧紧围绕农村招商引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服务。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便民利民的优势,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农村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吴爱英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巩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作用,健全和落实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为基层党委、政府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发挥积极作用。要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技能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文化知识水平较高,能够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农村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吴爱英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要紧紧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和征收、农村宅基地使用、农民工权利的维护等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农民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大力宣传宪法和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制定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学习培训规划,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紧密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帮助农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吴爱英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担负着组织和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职能,在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支重要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能力和水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监狱、劳教所调研时,吴爱英检查了监狱劳教系统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双六条禁令”的落实情况,并强调,安全稳定是做好监狱劳教一切工作的前提,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要不断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的方式方法,大力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促进监狱、劳教工作全面发展。
作者:罗华山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