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买房分期付款听说过,黑车缴纳罚款也可以分期付款,这倒还真是新鲜事。而这新鲜事就发生在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政稽查大队。
据了解,“黑车”一旦被查处,该稽查大队就将开出3万元的罚单,但是可以让车主分期付款,只要车主不再继续违规,可以减少罚款,一直到最后不再收尾款。 但是,一旦车主继续违规经营,稽查大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车主必须把车卖到外地,用卖车钱来付尾款的一部分。如果继续违规,还将继续追缴。日前,三台“黑车”被法院强制执行,记者获悉,这在南京市乃至全省尚属首次。
近日,江宁区运政稽查大队对三起“黑车”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拍卖车辆来抵罚款。这一举动,在当地车主中引起了强烈的震撼,开“黑车”代价太大了,而江宁区的“黑车”也明显减少。记者采访后了解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江宁区运政稽查查处的“黑车”分期付款方式的一部分。
2006年1月20日,江宁区运政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在江宁区交警大队东山中队前查获一辆牌号为苏AT1458的牡丹中客车涉嫌非法运营。
如果按照以往的处罚程序,当事人当时只要缴了罚款就能够把“黑车”开走,甚至没有顾虑地重新上路。但在这一次,运政稽查部门则遵照《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非法营运,罚款3万到10万”的规定,给当事人开了三万元的罚单。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经济困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让当事人申请了分期付款首付缴纳7000元,余额分期付清。并且车主也写了保证书,再也不从事违法营运。
据了解,查黑车最难的是取证,而分期付款的最大好处就是,只要车主曾经被取证,以后一旦违法就可以按照第一次的罚单,继续处罚,黑车主有把柄握在稽查队员手里,开起黑车也是胆战心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