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拆墙“住改商”建委告赢14住户
此类纠纷目前愈演愈烈
法制网北京7月18日讯 记者李松见习记者黄洁因居民擅自拆除房屋窗下墙用于经营活动,作为房屋管理者的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委员会将马某等14家住户告上了法院,要求住户们将拆改的房屋窗下墙恢复原状或进行加固处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这14起案件已于日前全部以建委胜诉而告终。
此外,针对审理“住改商”案件中凸显的问题,朝阳法院今天还分别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出三份司法建议,建议三部门加强对“住改商”现象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加强与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此外,法院还建议建委和规划委积极依法行政,对于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部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行为要依职权进行处罚。
据了解,“住改商”纠纷目前愈演愈烈,对于这种类型的纠纷,我国法律还缺少明确的规定以及讼外争端解决机制,相当部分的冲突都转化为诉讼进入了司法程序。但是在立法尚未全面禁止“住改商”之前,司法还不能凭一己之力在审判实践中完全禁止这种行为,解决“住改商”问题更多的还是要靠行政管理制度。(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