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分手泼汽油烧女友
程军一审被判极刑
法制网上海7月18日电 卫建萍记者刘建因不满女友执意分手,居然采取极端方式,将汽油泼洒在女友身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造成24岁的女友重度毁容并致三级伤残,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程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陈小姐各项经济损失六十余万元。
小学文化的程军现年27岁,系安徽农村来沪人员,2001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2003年5月,程军与从江西来沪的陈小姐相识并恋爱,但同居后两人矛盾不断。去年6月,陈小姐觉得两人性格不合提出分手,不料程军对其仍然纠缠不休,甚至大打出手,还以扣押陈小姐的相关证件相要挟,要求她支付“分手费”。
为彻底了断两人之间的纠葛,陈小姐凑好1万元“分手费”和程军约定于10月11日下午在一家茶楼见面。是时,程军先行到达茶楼,并将事先装入汽油的一个薯片罐藏在茶桌下。16时许,陈小姐在一位女同事的陪同下来到茶楼与程军见面,并支付“分手费”1万元。程军收取此款后,借故支开陈小姐同事,趁陈小姐不备,从桌下取出盛有汽油的薯片罐,将汽油泼洒在陈小姐胸部、面部并用打火机点燃,自己随后则后逃之夭夭,陈小姐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2005年10月22日,程军在江苏省昆山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鉴定:陈小姐因被汽油烧伤致全身烧伤面积49%,其中Ⅲ度烧伤40%,伴吸入性损伤,其体表烧伤已构成重伤;经治疗后造成大量瘢痕,目前双眼闭合不能,手指部分指节截除,对比烧伤前后,陈小姐火焰灼伤致重度毁容已构成三级伤残。(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