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卫生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被公诉
南方都市报徐维强 孟广军
“两面医官”被控为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00多万元
连振辉简介
他从三十多岁进入罗湖区卫生局,之后踏上局长的宝座,在罗湖区卫生局,他的资格最老,底下的科长、副局长都是自己一手调进来,一手提拔的,在地位上没人可跟他相提并论。 他以二十多年的时间在罗湖区卫生局经营成一局之长,使得他拥有了自己的特权。
昨日,倍受社会关注的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受贿一案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他被控利用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上的便利,为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一百多万元。
表面一团和气实际独断专行
在同事眼中,连振辉总是一脸谦虚,一团和气,与同事关系也十分融洽,然而这只是他的一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连振辉实际上是一个独断专行的局长,是罗湖区卫生局的“土皇帝”,“一言堂”的“堂主”。在罗湖区卫生局,几乎没人敢跟他说个“不”字。
2000年的一天,包工头罗某用报纸裹着15万元现金,悄悄送到连振辉的手里。罗某之所以如此“大方”,是因为连振辉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一宗基建项目中帮了他的忙,“就是使用暗示”。连振辉交待,他是一局之长,他的暗示就是意味着,“我这么做,下面一般都会按照我的意思,去帮他做这件事”。而在他的暗示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变成了他谋私道具。因此,罗某在罗湖区卫生系统基建项目的招标中频频中标,竟承建了总工程项目的45%左右。
大讲拒收红包却大肆收钱
连振辉的特权还体现在大权独揽上,仅从他给自己“圈定”的职责范围就可以看到,他一人独揽人事,计划财务,社会医疗等几项热门工作。因此,想调动的人,想搞社会医疗的人就要去求他,而求他时就不能空口说白话,就必须投之以“红包”。
经过深圳市纪委调查,连振辉自任局长以来,审批了30多个个体诊所,收受了十几个私人门诊所老板的贿赂。连振辉这边收下“红包”,那边就在局里的大会小会上大讲特讲“要讲究医德医风”,“要拒收‘红包’”。但是在台下,他却是一个倒在“钱小姐”石榴裙下的败将。
起诉书认定,1995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连振辉利用担任罗湖区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为行贿人罗某、詹某、林某、谢某、吴某贤、曾某、廖某、吴某宏(均另案处理)等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其财物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1万元。
连振辉一案由于在押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举报,由市检察院于去年12月27日立案侦查。之前纪委也对连振辉进行了“双规”。2006年3月10日,该案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