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起诉三水工商局案昨开庭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因涉嫌挪用巨额资金被刑拘的健力宝集团前总裁张海状告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对健力宝股权变更登记违法”一案,昨日上午在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开庭,虽然这表明张海正式启动重夺在健力宝曾拥有40%股权的行动,但仍在押的张海并未到庭。 而由于原被告在变更登记合法性方面存在争议,开庭一小时后法官即宣布休庭。
被捕前签股权转让协议
张海的代理律师、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张民律师称,11月16日上午,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达代表该公司与北方亨泰,先后与张海、叶红汉、祝维沙签署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CASAA鄄SIALIMITED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两家公司间接持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91.1%的股份。
羁押期间丧失40%股份
签协议当天,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即查封了三水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健力宝股权,冻结了张海的股份,三水区工商局拒绝为汇中天恒进行股权变更办理手续。但2005年5月19日,汇中天恒依然通过三水区工商局完成股权变更,达到收购目的。去年年底,张海在看守所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三水区工商局撤销健力宝集团向汇中天恒进行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原因是自己在变更前的2005年3月25日已被刑拘,对变更事项毫无所知。张海提出所要恢复的变更指还原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对健力宝的股权。
程序违法?越权登记?
庭审在昨日上午9时开始,仍被羁押的张海未出现在原告席上。被告以及作为第三人的汇中天恒公司、三水健力宝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也分别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张民依据转让协议已经超过时间效力、变更登记程序违法、三水区工商局没资格核准股权变更登记等多个理由,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三水工商局实施该变更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水区工商局则认为变更登记的程序合法,已经过广东省有关单位批准,有核准股权变更登记的权力,并没有越权登记。
有争议开庭一小时即休庭
张民表示,公司股东的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项,法律规定须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文件不得省略也不得代替,但在该变更登记的申请文件中,却没当时健力宝的法定代表人叶选基的签名,而是汇中天恒派驻健力宝集团的高管、健力宝后来的法人代表蒋冀的签名,因此,变更登记应为无效。此外,张民认为法定代表人蒋冀的变更登记在程序上也有问题,提供的材料不全。但张民要求撤消的请求立即引起被告方及第三人的异议,他们提出,本案是针对股权变更登记而立案,张海股东身份的变化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否合法与本案无关,如需诉讼须另行立案。由于这一争议双方均不让步,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作出判断后再另行通知开庭。开庭仅一小时就休庭,使几经周折此案更不明朗,而仍在押的张海会否因举证出庭也不得而知。
张海仍有起诉权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广东省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表示,受刑事处罚的人有可能被剥夺部分政治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但民事权利中除自由权丧失外,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影响。由于张海案目前尚未进入审判阶段,张海不属服刑人员,因此仍有起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