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的名气大,尤其是在民间的名气大,我认为多半不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以及所谓的民俗学价值,可以肯定地说,它的名气大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性描写。《金瓶梅》不但满足了许多人的偷窥欲望,让他们通过文字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满足,而且造就了很多的饭碗——“金学”的研究已经有百年之久,以此为饭碗的专业人士绝对少不了。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人可能觉得《金瓶梅》造就的饭碗还不够多,于是希望继续挖掘其商业价值。
“黄山西溪南村2千万建金瓶梅遗址公园,国家旅游局称不知情”(《新京报》3月29日)的新闻已经显示了国人继续挖掘《金瓶梅》商业价值的强烈愿望,不少人包括一些文化评论家对此颇有微辞,而且看淡这个主题公园的前景。我对此却有些不同的看法,我们不能一听说商业和文化沾边就皱眉头,这并非一种健康的思维方式。文化和商业并不是绝缘体,它们之间实际上还是可以产生交集的,关键是手段、方式以及监管是否到位。
另外,我很想比较一下《红楼梦》和《金瓶梅》之间的某些差异:首先,红学家和金学家都是文化人,这一点估计没人反对。鲁迅先生还曾将《金瓶梅》列为“世情小说”,推为“世情书”(请看清楚,不是木子美的《遗情书》)之最呢?既然《金瓶梅》并非淫书,那么学者们当然可以瞪大眼睛甚至拿上放大镜在《金瓶梅》上仔细浏览了,因为研究需要啊!
根据《红楼梦》的内容而兴建的北京“大观园”和河北正定的“荣国府”早就闻名遐尔了,虽然《红楼梦》中也有类似“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和“宝玉初试云雨”的艳情章节,却没有听到有人叫嚣上述“大观园”和“荣国府”的兴建是亵渎文化,也没有人强调“分寸”、“私密”或者“敏感”等等字眼。奇怪的是,西溪南村要建金瓶梅遗址公园,上述言论就开始出来了,不错,《金瓶梅》的性描写比《红楼梦》多很多,可是《金瓶梅》并非淫书,这是文学先驱早就有定论的,各位专家为了研究的需要估计也已经把它翻了几十上百遍了吧。如今西溪南村不过是想“按照《金瓶梅》描写的场景复建金瓶梅遗址公园”,既没有挑明了一定会贩卖黄色书籍,又没有宣布说将在大门口假借当代艺术之名悬挂极其恶心的“春宫图”,只要手续合法,并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
诚然,西溪南村建金瓶梅遗址公园一定有着强烈的盈利动机,但我个人认为利用当地特殊的文化遗址来赚钱其实是个不错的主意,至少可以解决部分人的就业问题,生意兴隆可以为国家开辟税源,生意冷清是投资商荷包滴血。如果该公园敢于制黄贩黄,兜售色情物品当然应该予以严打,可惜这只是一种假设,人家的公园都还没有修起来呢?即使修起来也不过是些亭台楼阁,和“淫荡”没有多少必然联系,不劳各位专家操心。(张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