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9日电(记者雷蕾)7月18日下午,在多次讲解、规劝并予以补偿而业主仍不配合的情况下,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一起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将妨碍执行的吕某夫妻二人予以行政拘留。至此,这起历时两年的行政执行案件执结。 法官指挥拆迁
吕朝范系外地来哈人员,1998年他在军工桥北岸违章搭建了临时铁皮房,总占地面积80余平方米。该违章房占用内河管理范围内土地,严重危害了河岸堤防安全。2004年9月,哈尔滨市水务局对吕朝范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将违章房屋拆除。吕朝范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但也不搬离。2005年3月,哈尔滨市水务局向哈尔滨市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立案后,法院向其送达了准予立案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处罚决定。吕朝范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05年4月28日,哈尔滨市法院向吕朝范下达了限期拆除违章房屋公告。吕朝范不但拒绝履行,还当场撕毁法院公告,并以其住房是历史遗留问题,现无其他住所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法院给予解决住房。鉴于吕朝范已65岁,若强制拆除其房屋,必将使其无家可归,故法院将此案暂时中止执行。
2006年6月,该案恢复执行,在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哈尔滨市水务局和吕朝范达成协议,水务局为吕朝范提供6万元的拆迁补偿金,吕朝范限期搬迁。但限期过后,吕朝范仍不搬。为此,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2006年7月18日下午,哈尔滨市法院行政庭执行法官来到吕朝范的违章房前,按事先约定对房屋进行拆迁,遭到其家属的百般阻挠。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无效后,法官经过审批,对吕朝范的儿子和儿媳予以行政拘留。接着强迁开始,到了晚上6点多钟,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水务局当场将6万元补偿款交付给了吕朝范。此案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