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夺杀伤民警
6飞贼昨日受审
昨日,西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付善全等6人飞车抢夺并杀伤民警一案,受害民警胡继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6.6万余元。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10月14日,被告人付善全、刘连智、吉显、孙稳成经过事前预谋骑摩托车抢夺后,分别驾驶两辆摩托车,于当天晚上7点至8点在明波路、昆沙路及老海埂路上连续作案3起,抢夺手机3部。 嫌疑人在老海埂路上抢夺一名女士的小灵通时,被驾驶微型车路过的便衣分局民警胡继辉发现追赶,胡继辉驾车将付善全2人逼倒,被告人付善全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胡继辉刺成重伤后,4人随即逃离现场。
付善全的朋友吉毅和刘柱江为4人的逃跑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不但驾车来将几人接走,藏匿到刘柱江家中,还为4人抢夺来的财物进行销赃。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刑律,应分别以抢劫罪、抢夺罪、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付善全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昨天,受害民警胡继辉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书,提出6.6万余元的索赔。6名被告人昨天均向法院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要求。
凶手:“我对不起那位民警”
“我并不知道他(胡继辉)是警察,他当时什么也没说就开车把我撞倒了,我一气之下就拿出刀来刺了他。”昨日,付善全在接受采访时一脸悔意,他表示,自己是一名吸毒人员,抢劫是为了筹集毒资,“如果当时知道他是警察,我就不会伤害他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只想对他和他的家人说声对不起……”
受害民警:“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
“作为一名警察,我为付善全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有改过自新的想法而感到高兴!”昨日,胡继辉在听到付善全的道歉后表示,他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也希望付善全等6名被告人能在受到法律的惩罚后“浪子回头”。
记者 马峻
刺两女警凶手被判3年刑
骑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被交警堵下后,不但不服处罚,还用螺丝刀将两名女交警刺伤。昨天下午,刺警凶手伍锡达被五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6年1月6日,伍锡达在青年路与东风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自行车违章载人,被正在执行职务的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杨艳铃、曾苑纠正处罚,然而伍锡达不但不服处罚,还对杨艳铃、曾苑进行谩骂,并从电动自行车前杂物箱内取出一把螺丝刀向杨艳铃、曾苑面部、背部乱刺。经法医鉴定:杨艳铃构成轻伤;曾苑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伍锡达以暴力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伍锡达的行为给被害人曾苑、杨艳铃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但杨艳铃、曾苑关于康复美容费、伤害补偿金的请求,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予支持。据此,一审判处伍锡达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民警杨艳铃16971.43元,赔偿民警曾苑8737.76元;曾苑、杨艳铃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准许。
首席记者 段曌红/文 记者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