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
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天声工商所 郑德喜
盛夏,正是空调使用的高峰期,同时也是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商家不履行承诺的高峰期。去年5月,家住汉口北湖的邹先生,在解放大道一家商店花4200元钱购买了一台名牌空调。 购机时,服务员态度极好,并发了一张贵宾卡,承诺10年包修。哪知,前不久正当使用高峰时空调不制冷了。邹先生好不容易找到特约维修人员,却被告之整机一年包修期已过,必须收费才能修理。邹先生拿出那张贵宾卡问:购空调时不是承诺包修10年吗?而维修人员解释说:“对不起!这是店家为促销自印的贵宾卡,我们只按国家家电三包及厂家的三包规定执行。”邹先生找到店家时,原店家已转向经营服装,邹先生连连叫苦。
依据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精神,工商人员找来了厂家维修单位负责人,并明确指出:店家为促销有意夸大了维修期限,是不应该的。但作为维修单位,应对自己的产品负责,而且应当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依据实情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经工商人员反复调解,维修单位终于为邹先生免费修好了空调。
仅6月份以来,武汉市江岸工商分局就收到30余件有关空调的投诉。因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空调时,一定要注意选择,千万不要听信店家“包修10年,终身免费维修”等虚假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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