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矿农民工年内参保工伤险
本报讯(记者 陈泽晖 庞继光 实习记者
刘焰)国有煤矿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云南省即将实施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力争2008年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及其它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
“平安计划”是指用三年时间,将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该计划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企业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要求到2006年底,实现国有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加快推进合法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矿山、建筑企业较少的地区,其它大中型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07年底,50%以上的合法小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11月前,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及其它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为此,全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优先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暂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形式,由工伤农民工选择。有关部门也将为农民工参保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如允许建筑行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为招录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跨年度施工或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工程重新开工,办理续保手续。
为了查实用人单位是否已参保,还将建立起农民工参保协查机制。同时,有关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发现企业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否则,企业将被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首批实施农民工工伤保险企业为云南省可保煤矿等60家国有煤矿,并将从今年三季度起按季报送国有煤矿参保情况。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