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盖起来 “乌纱”摘下去
保定出台新政直指各类违法建设的“后台”
本报保定电 (记者 汪洋 石英杰)“每一处违法建设的背后,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在大规模拆除违法建设的同时,近日保定出台了《关于对违法建设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矛头直指各类违法建设的“后台”。
该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辖区的建设工作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对上述部门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导致辖区发生严重违法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妥善处理,致使矛盾激化;纵容、庇护、放任单位、个人进行违法建设的,将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纪律和组织处理,直至免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对规划、国土、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违反规定批准建设项目;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情况;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也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在规定中还特别明确:党委机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纵容、包庇亲友及他人进行违法建设的,视情节由检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处分。
据悉,目前,保定市已经拆除各类违法建设45000多平方米。 (责任编辑:游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