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按建筑面积算 90平以上住房首付提至三成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从昨天起,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三成。这是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的消息。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对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614号)中的“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并要求,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月6日,建设部165号文件把“套型建筑面积”解释为“建筑面积”。7月18日,本报记者致电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时意外发现,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还是指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套内建筑面积”。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6月19日起,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也就是说,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6月19日起首付比例将提高到三成。当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的“套型建筑面积”就是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套内建筑面积”。
根据测算,套内建筑面积90平方米折算成建筑面积约为110到120平方米左右。也就是说,6月19日至7月18日,购房人只有购买建筑面积在110到120平方米左右以上的房子,公积金贷款首付才提高到三成,而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110和12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公积金贷款首付仍为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