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蒋琳李雁翔陈酿)昨天上午,合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会议通过了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王广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王广玉,1957年2月生,汉族,安徽省肥东县人,大学本科文化,曾任肥东县常务副县长,现任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副书记、瑶海区人民政府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并主管财政、编制工作,本届市人大代表。 王广玉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已于2006年7月12日被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因王广玉为市本届人大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向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
鉴于省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中提供的王广玉的犯罪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此次会议决定,许可对王广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