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连日高温,16日遂宁市一三轮车夫因中暑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报报道此事后,在遂宁市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三轮车夫向本报反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出台对个体劳动者的高温工作的保障措施,而没有固定单位的劳动者也面临高温维权的尴尬。
现状遂宁千余车夫喊热
昨日上午9点,42岁的人力三轮车夫张师傅在遂宁市皇冠灯附近将一乘客送到目的地后,立即从前面的铁丝篮中抓起一大瓶胖大海泡的水,一阵猛喝。喝完之后,又到附近一茶馆把杯子蓄满。等客期间,已踩了8年三轮的张师傅告诉记者:“太热啦!前几天,一个踩三轮的老头中暑死了,我们大多数都听说了。昨晚老婆给我买了胖大海泡水喝,说是可以防中暑。”记者在街道上看到许多三轮车夫都自备了茶水、毛巾等东西,放在车上。
据了解,遂宁市城区共有人力三轮车1000多辆,因按车号尾数的单双与现行的公历日子运行,因此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的三轮车夫至少有五六百人。他们大多数是下岗工人、城市低保户或进城挣钱的农民。这些个体劳动者为了生计,不得不在烈日下挣钱养家糊口。
吃城市低保的张师傅说,其实这么热的天,他也不想出来踩三轮。但考虑到家里有70多岁的老母亲,还有两个读书的孩子,一家人都要靠他来养家糊口。而且三轮车也是租赁来的,如果不踩,老板也不会减少租金。
尴尬劳动者高温维权遭遇盲点
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群体的高温维权遭遇了盲点,处境尴尬。
一是“买单”盲点。现行法规不支持个体劳动者中暑死亡纳入工伤范畴。据劳动保障部门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为了保护劳动者高温下作业的法律法规,只有《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在夏季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中暑可申请工伤。然而,这位工作人员指出,中暑申请工伤,只适用于有单位、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或临时工作人员,对于三轮车夫、建筑工地上一些临时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却很难申请到工伤。“因为没有企业或单位为他们买单!”
二是执行盲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属于一般性劳动保护条款,不具有强制性。诸如建筑工地上那些既没有劳动合同,又属于临时包工头雇请的工人一旦因中暑死亡的话,工伤事故鉴定部门即便是能定性为工伤,被执行的单位或包工头也可能找种种借口推卸责任。而劳动监察部门又缺乏相应的强制性机制保证赔偿金兑现。
三是保险盲点。记者从该市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从目前的人身意外险规定的赔偿范围来看,中暑属于疾病类,不会得到此类保险赔偿。而从网上查询得知,国家重大疾病险行业最近初步确定的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10类“核心疾病”,也不包括中暑死亡类。
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尽量少做“热活”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早晚工作,中午休息,尽可能白天做“凉活”,晚间做“热活”。为此,遂宁市劳动监察支队还顶着烈日前往部分建筑工地,向工地负
责人宣传夏季调整工作时间、避免工人中暑
的合理劳动休息制度。据悉,正在加班加点抢修的世界华人财富论坛会址的建筑工地,就已将工作时间调整到早上5点至10点,下午5点至晚上9点。文/图记者余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