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岁女孩在某公园的养鸽广场给鸽子喂食时,不慎被群鸽扑伤脸蛋,家长和鸽园管理方多次交涉未果。因为,鸽园管理者坚持认为“鸽子不是故意的”,拒绝了女孩父母提出的索赔要求。
7月15日早上10时许,梁女士带着女儿荧荧(化名)来到某公园养鸽处游玩。 从鸽园管理人员那里买了两袋饲料,准备给鸽子喂食。这时,一群鸽子扑腾着飞向荧荧,将她的脸部划出数道血痕。
事件发生后,梁女士便带着荧荧到医院就诊,找养鸽经营者商讨赔付时,得到的答复是:“鸽子是动物,不是故意伤人。”
昨日上午,荧荧的父亲与养鸽经营者、公园管理方进行商议,荧荧的父亲提出要求鸽园支付800元的赔偿,养鸽经营者只愿赔偿200元,最终不欢而散。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公园了解情况,公园管理处代表人李主任称:“我们已经在鸽子放养处放置一块提示牌,对于这起纠纷,也努力在调解。”多次协商谈不拢,荧荧父母表示,将采用合法手段捍卫权益。
记者杨炯实习生王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