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2日,本报报道了大庆市大同区政府发布《大同区油田开发工程管理办法》,采取一些带有垄断经营、权力经营性质的做法。近日大同区境内部分施工单位又反映,当地政府仍在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只授权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与工程发包方签约,并将于今秋各施工单位工程决算后,以政府名义征收管理费。
指定公司承揽施工签约
去年春,大同区政府发布的那份规范性文件规定,区政府成立油田服务办公室,并组建大庆市同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兴公司),由该公司统一承揽大庆油田在大同区境内的施工建设任务,统一同油田企业签约,同时禁止其他施工单位同油田企业签约。还规定,凡在大同区境内承揽油田开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同兴公司上交相当于工程总造价10%%至20%%的服务费。
去年本报报道此事后,大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认为大同区政府违反了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报市法制办备案审查的程序性规定,责令大同区政府提交该文件接受合法性审查;并要求后者对其中违法条款主动变更或撤销。
不久,大同区政府发布《关于修订大同区油田开发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后,大同区政府颁布了《大同区服务油田生产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删除了区政府组建同兴公司,并向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等内容,但是保留了区油田服务办公室,其工作内容是“协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为油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近日大同区境内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反映,去年以来,大同区政府虽未成立具有垄断性质的同兴公司,但是采取了变通做法,即授权大庆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五建)统一承揽大庆油田在大同区境内的施工建设任务,统一同油田企业签约。实际上就是各施工单位承揽到工程后,必须由大庆五建出面与油田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据大庆五建经理崔学军解释,区内一些乡镇的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资质,大同区指定大庆五建出面统一签约,是为了规范大同区油田工程建设市场。
但是区内也有几家施工单位具有施工资质,有的施工资质甚至比大庆五建还高。为何区政府也不允许这些施工单位与油田企业签约?崔经理说,后来区政府“改过来了”(即改变了这种不适当做法)。
那么区政府指定大庆五建统一承揽工程,统一签约,为油田企业和实际承包方义务服务,是否增加了大庆五建的义务、牵扯了这家企业的精力?区政府是否打算将来以向各施工单位收取服务费的方式,给予大庆五建回报?崔学军苦笑着说:“区政府指定我企业为其他施工单位提供‘签约服务’,大庆五建只好服从;至于回报,目前还没有什么说法。”
施工单位负责人心存顾忌
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同区其他一些施工单位负责人仍心存顾忌,不敢畅所欲言。
大庆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常务经理姚明亮称不知此事,不愿回答相关问题。
大庆平通筑路工程公司经理孙万山则称:“大同区政府目前尚未向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我公司对由大庆五建出面代表我公司与油田企业签约,没有异议。”
八井子乡油田工程服务公司经理李岩说:“区政府一直未将修改后的《大同区服务油田生产建设的意见》发到各施工单位,此文件一直未向我们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公开。不过当初的《大同区油田开发工程管理办法》却曾发到我手中,其中规定承包油井道路系统建设工程由区政府收取15%%管理费。区政府是否收取这笔管理费,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只等今年上秋后工程决算时才知道。”
老山头乡施工队负责人李刚也说,区政府是否向他所在的施工队收取管理费尚无明确说法,不过再过一个月工程决算时就知道。
就相关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大同区区长郑大泉。郑大泉说,区政府目前还没有向各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至于为何指定大庆五建统一承揽,出面签约。区长称他正忙于工作,以后再联系,随即挂断了电话。
大同区某施工单位负责人认为,大同区政府不应该以服务油田企业为名,再搞权力经营和乱收费,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