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娟时云
新报讯记者杜娟实习生时云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由于规范配电网建设,并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住宅电力工程建设按原标准收费已难以为继,经过成本调查和测算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市物价部门昨日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天开始调整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
据了解,多层住宅项目(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0瓦/建筑平方米计算,收费标准由每建筑平方米83元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105元;配有电梯的多层住宅,收费标准由每建筑平方米92元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110元。高层住宅项目(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0瓦/建筑平方米计算,收费标准由每建筑平方米92元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110元。且上述收费标准均不含施工路由及赔偿费用。全市新建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及公建项目其规划红线内、外的电力工程建筑收费均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另外,此前建设开发单位已到市电力公司办理电力配套报件登记手续,并已按原规定标准交纳50%或以上工程建设费的,仍按原规定标准进行结算;按原规定标准交纳工程建设费不足50%的,其差额部分按调整后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