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19日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
夸大功能影响媒体公信力
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医疗机构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中,隐含保证治愈内容,夸大诊疗效果,利用专家、患者名义进行证明,误导患者;一些电视购物公司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夸大产品功能,特别是一些丰胸、减肥产品,以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形象做对比,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使用效果。 这些问题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不得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
通知要求,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应侧重介绍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的科学知识。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此类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此类节目可以介绍特约嘉宾的身份、技术职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的听(观)众咨询电话外,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暂停播出丰胸减肥节目
电视购物节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称及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各地广播影视局要立即督促、监督各播出机构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整改落实,逐条自查自纠。对节目内容审查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播出机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和监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专访
相关部门酝酿下步措施建议提高准入要求
昨天,记者专访了国家广电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他表示,根据《公司法》,电视购物作为零售企业,准入要求不高。广电总局对其只能尽可能规范,如果能够出台针对电视购物的法律,将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有利。业内人士估计,这条禁令将会对部分省市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产生巨大影响。
建议提高准入要求
由于低准入制,也间接地导致不法企业便于“打一枪换一炮”,一旦出现问题,执法部门难以查处。针对这样的情况,有关人士建议提高准入制度,要求开办主体必须是播出机构,不许委托经营,并在注册资金等方面做出硬性规定。对于从事购物的企业,企业注册不低于2000万元,不少于800平方米场地,完善呼叫中心不低于100门,售后3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建议设立专业频道
在前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波丽宝事件中”,这一涉嫌违法的广告先后在全国17个卫星频道播放了4年之久,因此,相关人士建议,以后的电视购物广告朝专业购物频道方向发展。允许电视台申请专业购物频道,但会更多考虑数字频道,一旦形成,其他频道不许有别的购物节目。
有关人士还建议,即使设立了专门的购物频道,依然要做出相关管理规定,限制与企业最长合作期限不能超过一年,一个企业的播出量不能超过全年时间1/3。
《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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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丽宝受害者对“停播令”拍手称快
昨天,记者联系上广州的波丽宝受害者,她们表示,该《通知》关于该类产品电视广告暂停播出的规定可谓大快人心。陈小姐是广州众多购买了“波丽宝”产品的受害者之一,她在今年5月底看了某频道电视购物节目宣传后购买5盒波丽宝,服用后出现生理期紊乱等症状,直到看了央视的曝光节目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陈小姐告诉记者,坑害消费者的产品固然可恨,但是如果不是这些电视购物节目进行帮凶,她也不会轻易陷入丰胸陷阱,国家对这些广告的“停播令”早就该出台了。
记者昨天就“停播令”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身为家长的市民对丰胸、减肥等电视广告最为反感。
越秀区某中学高三班主任张老师告诉记者,说到丰胸减肥广告,班上的学生比她还熟悉,原因就是电视频道播出得太多太频繁了,这些广告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是肯定存在的,现在国家出台规定暂停播出这些广告十分及时,实在不能再任由像波丽宝这样危害消费者的产品再猖獗下去了。《广州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