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下旬开始,杭州市将对区、县(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换届考察。从市委关于此次换届的人事安排原则意见看,本次换届有诸多改革,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都有重大变化。
干部职位更精简
党委班子上,领导班子职数精简,副书记职数减少了。 按新规,党委班子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1人兼任政府正职,1人专职)。现任副书记、纪委书记在换届中继续担任纪委书记的可保留副书记职务。
人大班子方面,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和以往不同的是,根据条件,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可设专职主任;副主任5至6人。
政府班子中,区、县(市)长1人,副区、县(市)长4至6人。除政府正职外,政府副职与区、县(市)委常委一般可交叉任职2人。
班子结构上,意见中要求,要防止照顾性安排,注意选拔一些相对年轻的同志。
对跑官要官的要严处
杭州市委重申了六点要求:
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提拔重用,且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对搞封官许愿或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
对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触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对突击提拔干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违规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对受贿卖官的,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对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这些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