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汝安)记者从昨日下午市建规委召开的建设工程监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7家监理单位由于在专项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被建规委通报批评。
据了解,今年6月25日到7月6日,市建规委组织人员,对在桂林市市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29家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评价。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监理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规范和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如不按规定程序变更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人员配备不合理,监理制度不健全,记录文件不完整等。
经过检查,被评定为“好”的项目监理机构5家,“较好”的8家,“一般”的9家,“不合格”的7家。这不合格的7家监理单位是:桂林市新宇监理的盛业商贸城工程,总监秦凤祥;南宁鸣发监理的区英山监狱工程,总监覃科强;桂林市恒安监理公司监理的安厦世纪城安怡园9号楼,总监龙小芳;南宁品正建设咨询公司监理的甲山固体垃圾转运站工程,总监钟希兵;桂林市市政监理公司监理的市中级法院住宅工程,总监阳明旺;南宁建科监理的制革厂集资房工程,总监黄道英;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监理的七星区教育局教师公寓1号--6号楼工程,总监杨贻焕。建规委要求这7家监理机构立即进行整顿,如在检查中再次发现不合格,将暂停这些监理机构的监理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