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法援新闻关于黄健翔要告彩铃公司的分析报道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关注,同时提出一些怪问题。一自称是饭馆老板的陈先生咨询能不能以刘翔的名义搞促销活动。
刘翔110米栏跑出了12秒88的成绩,打破了尘封多年的世界纪录,让国人十分振奋。 这名老板原来想借这个机会在饭馆搞促销活动,如在饭店里张贴刘翔破纪录的照片,再在店门口拉个横幅,写上“庆祝刘翔破纪录,本店消费打8折”。但因为担心侵犯刘翔的权利,没敢真这么搞。“刘翔一个手指头也超过小店的总价啊,要被人家告了,赔都赔不起。”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骏认为,拉个横幅庆祝刘翔破纪录,饭店搞打折活动,应该问题不大。因为打折是饭店老板的自我处分权利,是个自愿行为,实际上和刘翔破纪录没啥关系。但是要使用刘翔照片则是个严肃的问题。不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图像,就是侵犯他人肖像权。即使使用他人肖像时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同样也构成侵权(这种情况下新闻图片除外)。所以如果饭店老板将这种促销活动用传单形式发布,并在传单上印上刘翔照片,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侵权了。而12’88能否注册商标则是徐律师遇到的另一个怪问题。一些精明的商人认为12’88已经形成概念,如果注册成商标,用在运动鞋等商品上,必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2’88能够注册成商标吗?徐律师认为不太可能。“因为12’88已经成为一个公共词汇,对于所有中国人来说都具有特别意义。对于这种有着特别意义的词汇,相关部门是可以拒绝商标申请的。理由就是:不能保证这种有特殊意义的词汇注册成商标后,一定不遭到不当利用。”(眭军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