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市银监局获悉,中国银监会昨日通告了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因为违规放贷,被银监会处以28亿日元(约合2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一事。据悉,这是该行第二次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深圳银监局反洗钱工作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述罚款主要是针对日联银行,因为日联银行现已被三菱银行并购,所以目前中国银监会的通告公文上的被罚对象名称为“三菱东京日联银行”。
据介绍,罚款主要源于2003年,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前身之一的日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给予了三九企业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三九医药在内)高达140亿日元(约合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这一举措违反了《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外资银行“对1个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放款,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百分之三十”。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三菱东京日联深圳分行营运资金为5.5亿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营运资金3.5亿元人民币,外汇营运资金为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相关人士以要通过总行批准才能与媒体接触为由,拒绝正面回应上述罚款事项。深圳市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这笔罚款已经缴付。
据悉,这已经是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第二次遭到监管层的处罚。今年4月,该行在央行反洗钱专项检查中被处以120万元人民币罚款,原因是该行对大额可疑款项来往没有及时备案和汇报。
上述深圳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外资银行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实现联网,在华外资银行同国内商业银行一样,需要报告“可疑交易”,各外资行及国内商业银行每日每笔高于2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流出境外都需通过监控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