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厦门日报》报道台湾头号枪击要犯张锡铭在酒店杀人及连续多件掳人勒赎案,被台南地方法院一审以杀人、掳人勒赎等9条罪名判他3个无期徒刑。该案19日上诉到二审,在讯问时,张锡铭当庭否认杀人,只承认其他罪名。 张锡铭所涉6件重大刑案,包括:1995年2月在台南县新营“东方酒店”的林庆益命案,张伙同已经自杀身亡的李政洲,共同开枪杀人;2004年1月间绑南投县广播主持人洪俊彦,勒赎1.6亿新台币,但钱没拿到手,肉票逃走;2004年4月间绑台南市当铺业者郑进富,勒赎1500万元得手;2004年7月间绑和欣客运少东杨尚书,勒赎3600万元得逞;2005年3月间绑电玩大亨于国柱勒赎40亿,未取得款项;2004年6月涉桃园砂石业者王靖壹遭掳人勒赎未遂案。另外,张锡铭还犯下几起枪击案,包括枪击警察、当铺开枪放火、大寮警匪枪战等。
张锡铭去年7月13日被警方逮捕后,台南地方法院日前以杀人、绑架等罪名判他3个无期徒刑,19日对该案进行二审。不过张锡铭在法庭上否认杀人,法官则要他下次开庭再说,并问他对羁押有没有意见,张表示“没意见”,也未申请交保,因此讯后将他还押。
有名一审法官认为,张锡铭共涉9条罪,其中3条罪判处3个无期徒刑,其余6罪总刑度加起来达55年6个月,并科罚金820万元。台南法院19日对张锡铭等人做完个别讯问后,立刻分案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