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督查大队详解投诉处理程序
早报讯(记者蔡兰春陈丽萍)柯仲秋局长自来早报“一线通”接线,已经列出了43件督办案件,督查大队的傅仰铜大队长昨日透露,每个投诉都必须经过四道验收关验收。
局长接线当天,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必须当天中午加班整理完投诉案件,按投诉所在辖区进行分类,然后下达到具体辖区去处理。 同时,在督查大队内部再责任分解到督查中队的具体领导,领导再把任务交办到个人。
投诉初步处理完时,辖区内的大队分管领导首先下去验收,然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交督查大队领导。督查大队的领导再到投诉实地二次进行验收,并且要现场拍摄处理结果的图片,验收通过的处理案件再上报给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三度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处理案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上交给柯局长。柯局长再拿着分管副局长的处理意见,带着分管的副局长、督查大队的大队长、具体负责处理的辖区大队队长和教导员一起去现场进行最后一道验收。验收合格的,签发处理结果并见报,验收没有通过的要立即返工处理。
“所有的督办投诉案件,在执法局内部都是经过四道验收把关,全部验收通过的才见报和反馈给投诉人。”傅大队长说,验收还必须把握处理时限问题,一般投诉要3天内处理完,复杂投诉也必须在15天内处理完毕。
“投诉处理难不在于要经过四道验收关,而是在不属于执法局处理范围之内要函告给其他部门处理的投诉。”傅大队长说,由于函告给其他部门的投诉只能请求予以解决,需要部门之间多次相互沟通,把握时限时困难,有些投诉者难以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