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琳 实习记者 翟春霞)承诺“全场机型降价60%”,但商场在实际执行中全场只有一款手机降价60%;承诺“装电信宽带,送品牌电脑”,对赠送的“品牌电脑”却不作具体说明。记者近日从省物价检查所了解到,从今年3月起,该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对联通、移动、电信、铁通等运营商及其他经营者的检查,发现通信行业价格欺诈主要有以下6种伎俩,并且从中发现了一些经典案例,可以让消费者“不吃一堑”也能“长一智”。
伎俩一 宣传价格只标示低收费
通过使用误导性的价格标示,诱导用户与其交易。
经典案例:某移动分公司作神州行宣传时称“0月租+0来电显=神州行Ⅱ代”,使人们误解为神州行Ⅱ代收费最低。但事实上神州行Ⅱ代的其他收费却很高,如省内漫游每分钟0.6元、省际漫游每分钟0.8元。这种宣传只标示了低收费,对高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却未予标示。
伎俩二 实际收费价格标示不全
公示栏、价目表、宣传页等有关资料所标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相符。
经典案例:某分公司在宣传单、营业厅公示栏上标示:IP电话长途每分钟0.3元。但消费者在使用IP电话时,除了扣除所公示的通话费外,还要加收拨打IP电话产生的市话接入费(前3分钟0.2元,后每分钟0.1元)。公司在营业场所和指定的IP卡销售网点均未标示IP接入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从而误导消费者消费。
伎俩三 消费时突多出部分费用
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消费时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经典案例:某电信分公司在报纸公示:“1.99元包打45分钟国内长话”。实际执行中打45分钟国内长话不仅要收1.99元,还要收取市话费4.4元,支出合计6.39元。
伎俩四 包月套餐暗含附加条件
提供服务时带有附加条件,不标示附加条件。
经典案例:某电信分公司推出“包月制套餐”时声称“交纳40元就可以享受80元的通话费”,但在实际执行中除了收取包月费80元及超额部分外,还另行收取用户拨打铁通、网通产生的费用(异网费),但在宣传中却没有标示80元的月租费中不含异网费这样的附加条件。
伎俩五 赠电脑却不作具体说明
未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经典案例:某公司公开承诺“装电信宽带,送品牌电脑”,对赠送的“品牌电脑”的生产厂家、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没作具体说明。
伎俩六 全场降幅成一机型降幅
降价商品所标示的折扣幅度与实际执行不符。
经典案例:西安某商场在销售手机过程中承诺:“全场机型降价60%。”但在实际执行中全场300余款的手机机型中,只有西门子S615型的手机降价幅度达到了60%,其余机型手机均未达到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