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海上救助更加快捷有效。昨天,浙江海事局(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宣布,作为省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浙江省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正式实施了。
《预案》将海上突发事件细分为船舶人员遇险、船舶医疗援助等11类,险情划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险情四级信息,海上突发事件按照先属地市海上搜救中心、后省搜救中心的次序响应。
海事部门介绍,海上交通事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主要原因在于,由于距离陆地远,受风、雾、浪等客观因素影响大,特别在冬季,海水温度低,遇险落水人员待救时间短,加上搜救目标在辽阔海面不易被发现,因此使得海上遇险人员容易发生溺死、冻死、饿死。
“《预案》为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减少海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海洋环境污染并提供强有力保障。”浙江海事局副局长何易培评价说。
《预案》实施使得海上救助更快捷有效,今年上半年浙江沿海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除死亡失踪人数与去年同期相同外,水上交通事故、沉船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许多。
今年上半年,浙江沿海共组织海上险情救助182次,指派海事巡逻艇125艘次,协调专业救助船27艘次,专业救助飞机4架次,部队船艇11艘次,社会船艇参与救助344艘次,成功救助1256人,救助成功率95.8%。
(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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