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县区消防现状让人捏把汗
法制网兰州7月20日电 周桓正记者周文馨水火无情,发生火灾,应该立即拨打“119”。第一时间的扑救,对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兰州市的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四地救火却面临着这样一种窘境:因为没有专职的消防队伍,发生火灾时,需要临时从兰州市区调人调车奔波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前去扑救,但某些县区历时多年建成的消防大楼却在投入使用之前拍卖给了别人。
“摩托车消防队”绝无仅有
在兰州市皋兰县的什川镇,人们会看到这样一个奇特的消防队伍:在当地的乡间小道上,常有几辆标有“消防巡逻”字样的摩托车穿梭而过,这样一支特殊的消防队伍在全国都是绝无仅有的。记者从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由于皋兰县一直没有组建专职消防队伍,支队经过研究,将该镇上车村定为消防进农村试点村,建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了13个联防小组,修建了消防水池1个,配备200米的消防水带以及50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选择了方便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来承担消防车的一部分功能。这样,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这些“消防队员”便骑着摩托车背着干粉灭火器、水桶赶往火场。
据了解,兰州市所辖的永登县、榆中县、红古区也均未设立消防执勤中队,而仅仅设立了只有几个人执勤的消防队。这样的消防队伍,对威胁不大的火情虽有一定的扑救能力,可是一但遇到重大火灾,却是束手无策。
资金困难扼住消防咽喉
对于三县一区没有设立专职消防队伍,兰州市消防支队负责人这样解释:经费困难是主要原因,消防设备、车辆的购置以及消防队营房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据估算,在兰州市三县一区这样的地方建立起一个象样的专职消防队伍,初期的硬件投资至少需要五百万元,而每年的人员工资、维护费用也需要三四十万元。榆中县与永登县在建的消防中队营房由于资金短缺迟迟无法投入使用,榆中县消防中队营房工程由于无法偿还建设资金和装修款,如今几乎成了“烂尾楼”。
兰州市消防支队的刘支队长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消防部门目前不光参与火灾的扑救,还要参与化学品泄漏、地质灾害的救援,任务多了,可是编制、资金等并没有跟上,加上还要负担三县一区的消防工作,各方面有捉襟见肘的感觉。
市长要求两年内“脱盲”
7月18日,在“2006年兰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上,兰州市常务副市长吴继德严厉批评了有关县区在消防工作上的“不作为”。他质问,某县区7年建不起一座消防大楼,建成后又立刻拍卖给了别人,到底责任心体现在什么地方?他表示,没有资金“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组建消防队”,可以逐年安排资金支持建队,也可以依托企业组建,政府予以经费补助;对消防编制缺少的问题,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就让消防队伍建设屡屡搁浅。吴继德副市长强调,兰州市三县一区必须在两年内告别消防空白状态,建立起专门的消防队伍以及办公地点。(责任编辑:郑剑峰) |